第106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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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离婚的那两年,对郑好来说可不是苦尽甘来,反而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袜子厂生产的袜子卖不出去,扎堆压在仓库。
  厂里效益不好,员工的福利待遇自然跟着下滑。
  郑好看着早到了会跑会跳年纪,却连路都走不稳的女儿,深知自己必须要比其他父母更努力才能给女儿足够的保障。
  所以深思熟虑后,她一咬牙从袜子厂辞职了,来到丽人服装店上班。
  事实证明她这决定是对的。
  行到山穷水尽,不破不立。
  她凭着出色的销售能力,不仅养活了自己和孩子,还大大改善了家庭生活,让原本多少对她有微词的大嫂彻底改观。
  前段时间去大伯母家时,唐明丽特意把郑好的事迹说给唐明美听,希望她能从中有所感悟。
  如果是以前的唐明美,她肯定说都不会说,因为说了也是白说。
  但现在的唐明美……不一样了,唐明丽觉得她应该能从另一个坚强的母亲身上学习到一点什么是真正为母则刚。
  事实也正是如此。
  郑好的事带给唐明美特别大的冲击,她确实因为这个事改变了想法。
  以前她只知道有一份工作,每个月都能挣一份工资很重要。
  至于能带来什么改变?她想的也就是自己有工作才有价值,有工资才有底气。
  但是有了女儿后,她更加明白了钱的重要性。
  李大柱还有李家那一家子是肯定指望不上的了,想给女儿更好的生活,她得靠自己。
  唐明美抱着孩子,专注想着事,以至于敲门声都没听到。
  最后还是从外头回来的李红开了门。
  来人中,其中一位李红是认识的,不就是他们这一片区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嘛。
  另一位没见过,但李红想两人应该是同一单位的。
  平时没事都是在单位里喝茶唠嗑的,今天怎么上她家了?
  特别是进屋后,两人直勾勾盯着女儿和外孙女看,李红更不安了。
  她开口转移两人的注意力,笑问:“不知两位同志今天过来是有什么事?”
  那位李红认识的街道办同志回过神,哦了声后道:“也没什么事,就是正常的上门了解了解人民群众的生活过得如何。”
  这话说的,谁信呢。
  李红撇了撇嘴,只能挤出笑容让两人坐下,还热情给她们泡茶。
  先前去过李大柱家的街道办同志也不迂回了,直接和唐明美聊了起来:“你是和丈夫闹矛盾了?”
  唐明美也不怕承认,和丈夫闹矛盾又不犯法,她们能抓她不成。
  所以她干脆道:“是啊,李大柱那混账东西,女儿生病住院也不闻不问,我气不过带着孩子回娘家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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