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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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记住了这个名字。
  眼前的胖少年穿着名牌,脖子上挂着条显眼的金链子,努力想摆出倨傲的姿态,却掩不住那股子虚张声势的劲儿。青葱、稚嫩、愚蠢——和十二年后那个在酒局上对他点头哈腰的油腻中年比起来,简直像两个人。
  宋烬野没有动,任由酒液顺着下巴滴落。他的目光在包间里缓缓扫过,最后落在主座上的那个人身上。
  霍青州。
  十八岁的霍青州,眉眼间已经有了日后那股桀骜不驯的气场。他半靠在沙发上,手里捏着杯酒,正用一种看蝼蚁的眼神俯视着这边。那目光里没有恶意,也没有兴趣,只有高高在上的漠然——仿佛在看一只不小心爬进宴席的蚂蚁,随时可以抬脚碾死。
  第271章
  春未烬04.
  这样的场景……
  宋烬野垂下眼,嘴角几乎不可察地动了动。
  他确定了一件事。
  他重生了。
  重生到十二年前,刚踏进盛利大学的那一刻。
  盛利大学。
  盛,是昌盛繁荣、顶盛至高的盛;利,是权利至上的利。名副其实的贵族学院,收的是权贵的后代,养的是未来的掌权者。而宋烬野,一个拿着奖学金考进来的普通学生,在这所学校里,就是最底层的那类人。
  偏偏他还长了这样一张脸。
  开学不到两周,他已经拒绝了两个学长的“好意”。第二次拒绝的当天晚上,几个alpha闯进他的宿舍,二话不说把他押到了这里。
  这间包间,这群人,这杯从头浇下的酒——
  宋烬野记得。
  他记得每一个细节。
  也记得自己接下来做了什么。
  当时的他没有愤怒,没有羞耻,甚至没有太多情绪。在反抗毫无意义的时候,他选择了另一种方式——他抬起头,笑了笑,问:“一杯酒,一万块,说话算话?”
  那天晚上,他喝了三十二杯。
  三十二万块。
  把自己喝进了医院,洗了胃,躺了三天。但也因为这份“识相”和“能喝”,这群天之骄子看他的眼神变了。从蝼蚁变成了……一条还算有趣的狗。
  后来,他靠着这个“小弟”的身份,在那个人吃人的地方,安安稳稳活了下来。
  这是宋烬野的生存法则之一。
  在不该逞强的时候,低头。在不该清高的时候,弯腰。把每一次羞辱,都变成可以交换的东西。
  记忆如潮水般涌回。
  金明见他半天没动,又壮起胆子,扬声道:“喂,宋烬野,傻了?霍少问你话呢——这酒,还喝不喝?”
  包间里安静了一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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