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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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启南的眼神瞬间锐利起来:“你是说,赵博文一直扣着任婷的护照?”
  任太太被吓了一跳,仔细地回忆着:“还有身份证,赵博文说婷婷丢三落四的,他又要筹备画展,很多地方需要用到婷婷的身份证,就由他保管了。”
  沈启南想起昨晚跟赵博文的见面,他的女伴摔倒,关灼只是扶了一下,赵博文立刻用阴骘的目光看着他,对那女孩子也格外粗暴,直接把她拖了出去。
  那分明是变态的控制欲。
  赵博文拿走任婷的身份证和护照,有很大可能根本不是画展需要,而是他在用这种手段限制任婷的行动自由。
  沈启南看向关灼,避开任太太,同他轻声交谈。
  只是一两句话,一个眼神,关灼就完全领会了他的意思。
  “如果赵博文有限制任婷人身自由的行为,我觉得应该检查一下任婷的手机和车,可能会有发现。也应该跟任巍深入地了解一下,或许他能想起什么。”
  沈启南认可了关灼的想法,又道:“其实之前,我有一点在意任婷给任巍打的那个电话。”
  关灼想了想:“在所里见面的时候,任巍丝毫没有提起他们的通话内容,挺奇怪的。你问过两次,他也全都绕开了。是因为这个才有所怀疑吗?”
  沈启南轻轻一扬眉梢,是赞赏的意思。
  关灼的敏锐,他早就知道。
  “我又没想真的把他气死,就是觉得不给他一点压力,他不肯说真话。”
  关灼说:“到法庭上,赵博文一定还会坚持他的说法。”
  任婷已经不在了,又没有电话录音,通话内容究竟是什么,任巍怎么说都行,没有人能证实,也没有人能证伪。任婷跟任巍长期关系恶劣,赵博文一定会咬住这点不放。
  提到赵博文,沈启南笑了笑,眼神轻蔑。
  他似是有意考较关灼,问道:“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反驳?”
  “第一还是要紧扣任婷那通报警电话,”关灼平和地说,“第二,会一起旅行的家庭,父女关系已经相当缓和。法律离不开常情常理,赵博文的说法不攻自破。”
  沈启南又问:“那该怎么立案,你心里也有数了?”
  关灼沉着地看他,做刑案是抽丝剥茧的过程,像解题。但题目只是题目而已,他们的演算纸上却承载着情理与法理,公平与正义,善与恶,罪与罚。
  他们踏上的,是一条每走一步都背负着千钧重担,又必须举重若轻的路。
  如果说他进入至臻,来到沈启南身边的目的不单纯,那么现在,关灼可以说,他希望成为沈启南的同路人。
  沈启南轻轻地笑了:“需要给你点时间,查阅法条吗?”
  关灼也低头笑了。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关灼不假思索,娓娓而谈,“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沈启南点头:“还有呢?”
  关灼看向他:“《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指出,因虐待致使被害人不堪忍受而自残、自杀,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应当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法条背得挺熟。再问你,虐待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沈启南淡淡道,“而任婷和赵博文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
  “他们之间有共同生活的事实,考虑以这一点认定二人构成实质上的家庭成员关系,这个地方还需要深入,但任诺的存在……对我们是很有利的。”
  谈到那个仅一岁就夭折的小孩子,他的声音辗转着放低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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