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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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家暴一事口说无凭,没有证据。任婷的尸首被打捞上来之后做了尸检,并无其他伤痕,她是自杀跳江,溺水而死,当时桥上有车驶过,行车记录仪恰好拍到了她跳江的一瞬间,任婷头都没回,特别决绝。
  警察把任婷的男朋友叫去问过几次话,但最终还是没有立案。
  “家暴?”沈启南沉吟片刻,“他想以任婷遭受虐待为由,提起刑事自诉?”
  自诉案件是相对于公诉案件而言的。
  一般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有几类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虐待罪就属于其中之一。
  “对,”施扬说,“不过有一个问题,任婷和她男朋友分分合合,但一直没有领过结婚证。”
  虐待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此罪。可任婷和她男友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就不是夫妻。
  施扬说:“我知道这案子不好做,要不然我也不会来找你。”
  这个案子的确不是沈启南平时常做的那一类,但也就未必十分难做。
  他向施扬定了跟任巍的约见时间,施扬见他答应,眉梢眼角笑意更深,说:“这次是我欠你一个人情。”
  沈启南淡淡一笑:“免了。”
  不过说到那位书法家,施扬的神色间却带上一点不太好说的味道:“这个人很守旧,也有点难沟通,见了面你就知道我的意思。”
  倒是沈启南送施扬出去的时候,她的目光越过刑事部的年轻律师们,略带遗憾地说:“可惜没见到你那个实习律师呢。”
  “你说关灼?”沈启南微微挑起眉,不解一个实习律师怎么让施扬也记住了。
  施扬神色灵动地一笑:“听我助理说,他长得特别帅。”
  上一秒还谈公事,下一秒就说到这个,沈启南有些无奈地错开眼神,不置可否。
  施扬说:“我助理知道我要来找你谈案子,还想跟过来看看呢。让我批评了,这家伙心思不在工作上,光想着来看帅哥。我替她看!”
  沈启南说:“你要真想看,我现在把他叫来。”
  “算了算了,开玩笑的,”施扬大笑着挥手告别,“就是从来没见过你带实习律师,特别好奇是什么样的人才入得了你的眼。”
  第38章 配合与否
  跟任巍第一次见面,沈启南就明白了施扬说他这个人不好沟通是什么意思。
  这一家三口,两个人落在地上,一个人飘在天上。
  落在地上的是任巍的大儿子任凯,他年近四十,头发尚且茂密,肚子已经微凸,戴一副金丝眼镜,手上挂着一串檀木,文化人的谈吐,生意人的眼睛。
  还有任巍的三婚妻子,她看起来竟然跟任凯差不多大,满头乌发,模样和穿着都非常朴素,但皮肤很白,坐在会议室里,像是脸上随时追了一盏灯。
  飘在天上的自然就是任巍了。
  他高且瘦,须发皆白,除了一双精光外露的眼睛,整个人有点像是拿木头刻出来的,感觉特别硬。
  人是施扬领来的,她自然也陪同了这第一次会见。
  见面之前,施扬来沈启南这里敲过边鼓。
  任巍老夫少妻,那三婚妻子以前还是他家里的住家保姆,说出去不好听,摆出来不好看,所以最忌讳人家说这个,谈案子的时候最好不要提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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