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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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宜笑疑惑抬头。
  给这群废物银子,凭什么?
  楚宜笑:???
  对付这种人,我一向喜欢,直接打。
  楚宜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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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马:木制的可以移动的障碍物,即将木柱交叉固定成架子,用以堵门,阻止行人通过,后来用于战斗,以阻止和迟滞敌人军马的行动,并可杀伤敌人。(摘自百度百科)
  第27章 百里挑一 无数恶狼般的目光瞄准了
  直接打?
  楚宜笑瞠目结舌,指指对面那个说大话的,又反手指了指自己。
  你,我?
  微张的唇,小巧的鼻头,配上一双狭长的狐狸眼,眼尾还用颜料扫出长长的眼线,黑白眸子藏在面具之下,水灵灵闪着光,看得人十分想伸手揉一把呆狐狸的脑袋。
  但这点念头在想到楚宜笑先前对他的提防后就彻底没了。一别十年,她究竟如何看他,两人之间能相处到怎样一个度,他还需慢慢试探。
  墨无痕无声叹了口气,用不着楚三姑娘出马。交点辛苦费就行。
  说罢,他抬起手,手背向外朝台上一挥,壬申场西台腕间系着黑条的人立刻向他微微颔首,转而向南面对华亭拱手道:公子,小人想夺命。
  全场哗然。
  什么?他想夺命?这么莫不是疯了!
  精彩啊,有小娘们连挑,还有人来夺命,没白来,没白来啊!
  夺命指的就是向组织者发起挑战。若能胜利,发起挑战的人就可免于厮杀,直接回归自由身。看上去,这条规则的存在不仅增加了赛场的趣味性,甚至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可以减少杀戮的机会。
  但在场的多数人都知道,这个规则的存在与连挑一样,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敢碰它的人,十个指头都数的过来,而且无一例外,挑战者全部血溅当场。
  因为它还有一条不成文规定
  挑战者与组织者派出的两名杀手进行对打,挑战者不可伤及杀手性命,不可携带任何武器,直到杀手倒地不起方才获胜。而杀手,可携带任意武器,性命受到威胁时,可将对手击杀。
  夺命夺命,夺的始终都是底层人的性命。
  楚宜笑不自觉握紧了拳头。
  她想起自己上初中时照看的那只流浪小花狗,有次放学买了肉条去喂,发现几个邻居家的小孩正握了棍子围在周围,小狗缩在矮冬青里,拖着一条血淋淋的腿。
  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跟人干架,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打到路人直接报了警。
  双方家长最终在警局相见。对方看见宝贝儿子脸上的抓痕,上来就是一句:一条狗,至于?他轻飘飘扔下一张红钞,买那畜牲的一条腿,够了吗?
  没等楚宜笑动手,亲哥楚河就一拳递了上去。
  后来,邻居里很多人看他们兄妹俩的眼神都变了,甚至有人叮嘱自家小孩不要跟那对坏哥哥坏姐姐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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