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大院女儿奴[年代] 第21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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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自己拿了两串洒辣椒的,再给妞妞两串只有盐巴的,娘儿俩先吃过瘾了再说。
  洋气的葡萄酒配土气的羊肉串,确定能好吃?
  但其实就是特别好吃,曾风一口肉一口酒,吃到眉飞色舞。
  他捏着一把肉串,提着酒要给唐天佑送去,陈棉棉却说:“曾风同志,忘了吗?”
  曾风指个民兵:“来,过来捣我一拳,捣眼睛,重一点。”
  因为是苦肉计,他去之前必须先挨打。
  而事实证明,劳动人民所喜爱的美食,就能腐蚀从资产阶级而来的大少爷。
  而且曾风是申城人,不能吃辣,唐天佑却是无辣不欢。
  他贴脸在铁栏里,一大口过去撸掉了所有的肉,嚼的冒油:“斡,好美味。”
  又说:“辣椒有点少喔,下回记得多洒点。”
  曾风递酒:“兄弟,喝一口。”
  唐天佑一口酒抿到嘴里,反复回味:“斡,好酒配好肉。”
  饿了几个月后偷吃到的美食,他甩头,爽感从骨头缝里往外溢。
  他还异想天开:“曾哥,以后回湾岛你可以开个烤羊肉店,我会天天光顾的。”
  曾风是有机会登岛,武统湾湾的。
  让他去岛上开烤羊肉店,唐天佑想得美。
  他亮出刚刚被打青的脸:“我可全都是为了你呀。”
  这回是陈棉棉允许了的,见唐天佑竖眉头,他又说:“这肉可是陈棉棉留给她女儿吃的,但是为了你,我挨了一顿打,还是悄悄偷过来给你吃了。”
  从小孩手里偷肉有点不道德,唐天佑还算有良心:“那个小孩咱们要一起带走,她不应该生活在这种鬼地方,她要去回对岸,我会把她当成公主抚养的。”
  曾风冷笑,心说他干闺女可是小天才,以后登月就指望她呢。
  当公主,当女王妞妞都不去湾湾。
  他假装要走,但又说:“我得去劳动了,等两个月吧,攒到肉票了我再来见你。”
  唐天佑在对岸也不是天天泡妞喝酒,偶尔放纵一次。
  而且已经吃了几个月的杂粮了,他也受不了,想天天都能有肉吃。
  关于用劳动换食物这个他知道,在北疆就是,有些劳改犯表现好,干的农活多就能得到奖励的肉,但当时唐天佑肚子里还有油水,也傲气,就不肯劳动。
  哐的砸门,他先说:“我不可能配合□□,在国际上公开谴责我父亲的。”
  但立刻又趴过来问:“用什么劳动可以换到羊肉吃?”
  曾风却说:“你们湾岛的肉应该比这个美味吧,你真觉得我们的羊肉串好吃?”
  唐天佑冷笑:“老美援助的僵尸肉年龄比我还大,你说呢?”
  真以为对岸的人日子就过得很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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