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叔跟妈(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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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结婚后,李大牙就跟着哥哥嫂子住在一起。
  在李勇五六岁的时候,李大牙的哥哥去世了。
  李大牙就跟寡嫂同居屋檐下。
  在家里是一家人,在外面又是一个单位。李大牙是医生,嫂子是护士,再加上嫂子只比李大牙大两三岁而已。一来二去两人就产生了不伦之恋。
  在封建社会,或者在男多女少的穷乡僻壤,小叔娶寡嫂,这应该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
  可这是文明社会,哪允许这种事发生。
  又赶上了文革期间,人民群众就借机起来批斗这对狗男女。
  这会儿嫂子已经怀上了大海,眼见要露馅儿了,慌得不行,赶紧吃药想打掉,结果没能打掉,却把大海打成了软骨症。
  当然,批斗归批斗,李大牙和他嫂子在法律层面是没毛病的,后来照样合理合法地结成了夫妻。
  只是“叔跟妈”这事儿成了其他孩子对李大牙侄子、女儿们的一种羞辱。
  李勇这会儿已经是半大的孩子了,被陈锋羞辱一顿,忍不住火了,就给了陈锋一个耳光。
  陈锋气不过,晚上又去砸李大牙家玻璃,李勇追出来,又踢了他几脚。
  从此,陈锋就记仇了,永远不跟李大牙家的任何人说话。
  其实,李大牙这种事既合理又合法,只是不符合某些年代人们的道德标准而已。
  在附近的其它街坊中,还有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婚姻关系,大家却并没在意。
  陈凡来到李大牙家,最先碰到的就是邻居小方。
  小方比李勇还大两岁,眼下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不过,小方娶得是自己的表妹,这肯定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可婚姻登记机关,谁有闲工夫去给你家查三代。
  街坊邻居没当回事儿,而且小方的孩子也不彪不傻,没啥残疾,也就没什么人说闲话了。
  陈凡和小方过来后,董狐狸、大军他们几个也纷纷过来了。
  大家围坐在院子里,一起祝贺李勇转业回到地方。
  其实,在这些街坊邻居中,李勇还有一两个女同学,但她们都不敢来。
  因为李勇四年前是被迫去当兵的,他做了一件比他叔叔更离谱的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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