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影帝只想考证 第85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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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加上郝运身高也足够,“前哨者”亚瑟这个角色直接就成了郝运囊中之物。
  诺兰甚至没有用这个要挟郝运给他做配乐。
  两人打电话的时候,先确定了角色和档期,顺便还提了一嘴片酬。
  诺兰的制作人就是他自己,他甚至有自己的电影公司,妥妥的一个大权在握的片场暴君,片酬这东西他自己就能做主。
  这部电影的成本预算在1.2~1.5亿美元之间,但是考虑到诺兰是个实拍狂魔,也是超支达人,就可以理解为至少1.5亿美金。
  如果是莱昂纳多的片酬,那肯定要几千万美元,可能还有其他收益分成什么的。
  莱昂纳多毕竟是大腕。
  郝运的话,就随便给个友情价打发了。
  嗯,诺兰说给他三百万……美元。
  这个时间段的兑换比例大概是7,也就是两千万人民币。也难怪都想往好莱坞跑。
  不仅仅是镀金的问题,他们给的是真尼玛多啊。
  也就郝运才有这种待遇,一般明星到这边能够有一百万美元就很不错了。
  七百万片酬的话,在内地也算是一线了。
  刘福荣这样的大腕出演《投名状》,也就是一千六百万人民币的片酬。
  郝运跑到好莱坞打个酱油,片酬一下子窜到了两千万。
  等到谈的差不多了,诺兰才提出可以不可以帮忙写首配乐。
  郝运的纯音乐风格多变,在不少导演心中都有一定地位。
  你在欧洲三大拿奖,可能有人看不上。
  你在欧美乐坛混出了名堂,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但是电影配乐这个东西是任何一位大导都不会忽略的东西。
  越是大导才越纠结。
  一个镜头都能纠结好几天,更别说是贯穿电影始末的配乐了。
  如果郝运没有拿到那首《time》,他可能会婉拒诺兰的这个要求,但是现在他手里握着现成的配乐,那还需要谦虚个锤子。
  当下就表示,虽然配乐很难,需要灵感……吧啦吧啦,但是诺兰你找我演戏是给我面子,我也不能不给你面子。
  所以,我要献丑了!
  不过郝运并没有立刻拿出配乐,他势必要了解剧情和故事核心,最好是在拍摄过程偶得灵感。
  灵感来的时候,感动的热泪盈眶,然后写出了这首经典配乐。
  这样就有一个创作的过程。
  此外,答应太早了的话,如果诺兰请郝运操刀整部电影的所有配乐怎么办。
  系统只奖励了一个片尾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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